根据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<关于进一步吸引留住人才的若干措施(试行)>的通知》(石政办发〔2022〕6号)第八条规定: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、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,分别给予5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的一次性设站启动经费资助。按照政策规定,应给予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设站补贴50万元。鉴于该单位2023年1月获批河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,已给予设站补贴10万,此次属升级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,本着同级财政补贴待遇不重复享受的原则,扣除已给补贴资金10万元,本次给予其一次性设站补贴40万元。如有异议,请拨打电话:18132069739。
公示期为:2023年12月4日-2023年12月11日。